
外甥的父母都不在身边,善良的老姨多次向外甥伸出援手,帮他找工作,经常给予物质上的接济,并定期请外甥到家里吃住。可是这个16岁的少年并没有感恩之心,在偷了表姐1万3千元钱被发现后,他的花销被老姨控制。没想到,因此生恨的外甥竟联合两名青年入室抢劫亲姨。
4月24日,记者与16岁的犯罪嫌疑人李明进行了对话。
“老姨对我挺好”
戴着手铐,剃着短发,看人的时候目光游移,脸上没有16岁少年的青春和稚气。当犯罪嫌疑人李明出现在记者面前时,他的神情很冷漠。
“我家是法库的,我三岁的时候父母就离婚了,我和姥姥一直生活在一起。2010年母亲到新加坡打工,继父在沈阳,自从父母再婚后,我很少和他们接触。2011年,我到沈阳打工。”
“在沈阳,老姨很照顾我,每周都让我去她家,在她家吃住两天,老姨夫对我也很好。他们家很富裕,有很多买卖,平时经常给我钱。2011年6月,老姨为了让我离她家近些,在她家楼下给我找了个洗车的工作。她工作忙时,就请我到外面吃饭,还带上和我一起打工的朋友。”
“她不应该控制我花钱”
2011年9月21日上午,李明和同他一起打工的赵杰、于亮三人来到李明的老姨刘丹家门外。由于刘丹认识赵杰,还请他吃过饭,于是便由于亮敲门,谎称是送特快专递的。刘丹打开门后,于亮把她推倒在地,李明用床单将她头部遮住,于亮用刀抵住她后腰。刘丹在三人说话的过程中,听出了外甥李明的声音,大声呼叫:“是李明不?你们别打我,要多少钱我都给。”随后,三人同意让刘丹下楼取钱,刘丹在去楼下商业网点取钱的过程中报警。随后,警方将三人全部抓获。
记者:“你老姨对你这么好,你为什么还要这样对她?”
李明:“老姨给我找到工作后,我每月的工资都要交给她。”
记者:“为什么这样?”
李明:“她怕我乱花钱。我买什么东西都得向她要钱,她再给我。这样我很不方便。”
可是,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却发现,2011年8月,李明在去大姨家的表姐家住时,偷了表姐的银行卡,并取出1万3千元钱。这笔钱是由李明的妈妈和老姨刘丹还上的。此后,老姨为了控制李明的花销,要求将他每月的工资上交,需要钱的时候再要,并做花钱记录。
“她控制我钱,我就抢她”
记者:“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你如此狠心去抢你的亲姨?”
李明:“她控制我花钱,我很不满。有的时候要钱她也不愿意给,我就想抢她了。和我在一起打工的赵杰见过我姨,他和我商量,我们都没钱,你姨家有钱,我们不如从她家里抢些钱。如果抢不到现金,我们可以抢她家的奥迪车,然后卖掉我们分钱。开始我不同意,后来我就被迫同意了。”
记者:“尽管老姨有时控制你钱,可是她平时对你那么好,你怎么能狠心这样做呢?”
面对记者的提问,李明表情冷漠,不再回答。
“唯一对不起的是姥姥”
在和李明一个小时的交谈中,他始终面无表情,显得非常冷漠。只是在谈到姥姥时,才流露出一丝悔意。父母离婚后,从3岁开始,李明便和姥姥在一起生活,姥姥对他非常好,尽可能满足他的要求。李明说,他恨父母离婚抛弃了他。母亲再婚后,继父从没管过他,他和继父没有一点感情。而老姨是对他挺好,可是却不应该控制他花钱。
“这是爱的缺失”
辽宁省青少年研究会副秘书长、亲子教育专家周永梅说:一个人的早期经历往往会影响人的一生。父母离异,母亲再婚、出国打工,会让李明感觉到爱是动荡的,不可信的,这是爱的缺失。而姥姥那种无条件满足的爱又是一种溺爱。这种溺爱会让孩子造成错觉:我想要什么必须得到什么,缺少界限感。老姨付出的爱并不能改变他的人格。爱的缺失与溺爱并存造成了他的反社会倾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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