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近日,横栏镇的村民方先生遭遇了一桩让他头痛的事。几年前,他与前妻离婚,法院判决他在村里的一处宅基地上的房产归对方所有。现在,方先生想重新组建家庭,向村委会申请购买宅基地时,却遭到拒绝。国土资源局相关人士指出,一户只能购买一块宅基地。不过有律师指出,方先生将自己的户口独立出来,便可以申请买地。
原则上每户限买一块地
家住横栏镇的方先生(化名)由于感情问题与妻子离婚,法院判决房产归方先生的妻子所有。这房子建在一处宅基地上,土地拥有权属于方先生所在村委会,但方先生买断了70年的使用权。
与前妻离婚后,方先生名下没有其他房产,现住在父母家中。最近他谈了一个对象,并开始考虑再婚。他想购买本村的宅基地来再建一栋新房,却被村委会告知无法办理有关手续。
“我的户口和两个弟弟、父母及前妻捆绑在一起,他们说每户只能购买一处宅基地。为什么当年在父母有宅基地的情况下,我的弟弟能与我同时购买,而现在我不能购买?”方先生觉得,这很不公平。
户口独立后可申请购买
前日下午,南都记者致电中山国土资源局,相关工作人员指出,早前村民分地按人头分派,所以一户人家在户口没有分割的情况下出现多处房产属正常情况。
1998年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颁布,其中第六十二条规定,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,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规定的标准。农村村民建住宅,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,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。
该工作人员还指出,除了实施一户一处以外,中山市还规定宅基地用地标准控制在每户120平方米以内。
南都记者查阅中山市政府网站发现,横栏镇政府曾于2010年12月公布一则名为《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》的文件,上面除了市国土资源局人员提供的信息外,还要求“农村村民出卖、出租住房后,再申请宅基地的,不予批准”。
不过,针对方先生的情况,广东省唯杰律师事务所王美舟律师建议,可以在房产证及土地证均转移给前妻的情况下,向公安机关申请分户,得到独立的户口本后再次向村委申请购买土地使用权。方先生可以在具体操作前,咨询国土房管局的相关人士。
知多D
购买宅基地,你需要知道这些
1、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
2、满足以下条件的对象(满足以下条件之一)
(1)持有本村户口的村民
(2)原籍回乡定居的复退军人、干部、华侨、港澳台同胞
(3)就地农转非的本村村民
3、申请条件(满足以下条件之一)
(1)申请人必须是原来没有宅基地
(2)申请人原使用宅基地面积没有达到规定标准
(3)新分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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